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杨山东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8月1日,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等要求,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杨山东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安徽能科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和3位行业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繁昌县环保局受邀列席。建设单位汇报了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验收调查单位汇报了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情况,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查阅了有关环保资料,验收工作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繁昌县荻港镇南东方向约4km处,行政隶属荻港镇管辖,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3′07″,北纬31°05′56″。地处长江南岸。该项目由芜湖市华杨水泥有限公司繁昌县石灰石一矿、芜湖市华杨水泥有限公司繁昌县石灰石二矿和繁昌县荻港永年矿业有限公司黄兴分矿三个矿山资源整合而来。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用灰岩200万t、建筑石料用灰岩50万t、钙质页岩矿7万t,服务年限19.55年。

建设内容:整合原有三座矿山。主要生产方式不变。主要是调整平面布局,新建办公生活设施,新建废气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环保审批情况:2012年12月,繁昌县荻港水泥建材基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繁昌县荻港水泥建材基地矿业有限公司繁昌县杨山东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7月26日取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对本项目环评批复(皖环函[2013]825号)。

2018年6月,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委托安徽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三)投资情况

实际投资:整个项目投资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4%。

(四)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现阶段建设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阶段要求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采石场开采和矿石加工过程、临时堆场、装卸运输过程排放的粉尘。其中破碎站破碎筛分工序粉尘为有组织排放,其他为无组织排放粉尘。

1、露天开采粉尘

矿山露天开采生产废气包括爆破、铲装、道路运输等产生的粉尘;爆破产生的炮烟等。本项目采用穿孔设备自带除尘设施,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

2、破碎站粉尘

项目工业场地设置破碎站一处,布置两条破碎筛分生产线,一破设置两套袋式除尘设施,排气筒高15m。二破设置1套袋式除尘设施,排气筒高15m。净化效率达到99%。

3、无组织排放废气

矿山粉尘无组织排放主要是:破碎机集进料口、产品堆场、输送廊道、运输道路等。

项目在各堆场设置封闭的物料库,料库口设置喷淋装置,对输送廊道进行封闭;各物料落料点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减少扬尘产生。

4、交通运输扬尘

根据繁昌县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区主要运输道路和工业场地道路进行了硬化,运输道路路面为混凝土路面,采取定期清扫、洒水、控制车辆车速等措施。

(二)废水

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主要废水污染源为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雨季矿区淋溶水等。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排污口设置规范。矿山在工业场地设置运输车辆冲洗平台一处,冲洗废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容积30m³。生活污水在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对受纳水体流洞河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周边实施搬迁后,最近居民点在 1000 米以外,本项目只有长白班,夜间不生产,对居民影响小。破碎机、振动筛空压机等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土石、生活垃圾等。

废石全部综合利用。表层剥离土在堆场暂存,用于闭矿后的生态恢复,并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生活垃圾,采用集中收集,然后送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1、表土堆场生态恢复措施

本项目设置1处单独的表土临时堆场,设在原黄兴矿区北侧已有的采坑,矿区南侧已有的采坑地势较低,适于修建表土堆场。

验收期间截止2018年6月,结合繁昌县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对临时表土堆场的表土进行了综合利用,后期用作生态恢复。对表土堆场进行了植被复垦,主要采取的措施为表土覆盖,撒播草籽,主要选用当地适宜生长得高羊茅。

2、工业场地绿化

本项目设置1处单独的表土临时堆场,设在原黄兴矿区北侧已有的采坑,矿区南侧已有的采坑地势较低,适于修建表土堆场。

验收期间截止2018年6月,结合繁昌县绿色矿山建设,矿山对临时表土堆场的表土进行了综合利用,后期用作生态恢复。对表土堆场进行了进行植被复垦,主要采取的措施为表土覆盖,撒播草籽,主要选用当地适宜生长得高羊茅。

3、运输道路沿线恢复措施

矿山运输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避开雨季和大风季节。目前矿区运输道路已经进行了硬化,并设置了截排水沟和生态恢复措施。

4、开采平台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对现有开采台阶进行撒高羊茅草籽进行生态恢复。

5、矿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矿区开采平台和运输道路以及工业场地设置了截排水沟和沉淀池。加工区至矿区路面已经硬化,道路两侧设有排水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18年6月4日~6月5日、7月22日~7月23日,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工作。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满足验收条件。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周边环境空气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工业场地破碎站1#~9#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速率最大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规定限值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限值要求。企业边界各无组织源下风向监测点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³的要求。监控点与参照点最大浓度差值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

验收监测期间,地表水水质监测共设3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的类水标准。

3、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水质监测共设3个监测点面,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工业场地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各敏感点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量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土壤

验收监测期间,矿区土质较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二级标准及新颁布的建议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4、固废处置情况

验收调查显示,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处置。

五、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和检查结果,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土壤均达到相应的标准,固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完成,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所规定要求:本项目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成员认为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杨山东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司承诺

1、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制度,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

2、加强各项污染物的处置措施的运营维护,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强化台账管理;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公示期自本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联系人:喻远祥

联系方式:13625692233

    附:芜湖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杨山东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18年08月3日